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附件1,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下半年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项目实施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必须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2.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本次填报的采购意向为2025年下半年所有应公开的采购意向的项目。

3.各单位(部门)须将本单位(部门)2025年下半年需要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基本情况在学校“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填报,系统填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710日。本次未申报或未及时申报且需要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再次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开展招标前30日在“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填报。

请各单位(部门)一定计算好项目招标、供货、验收及付款等相应的时间节点,避免影响项目预算执行。

联系人:程英梅 联系电话:87565775(内线5775)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采购招标管理中心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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