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NJZ-F-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民族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88,招标人为大连民族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垃圾清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发区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 (002)金石滩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发区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备案。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002 金石滩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备案。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发送以下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箱地址为:hongfengdl@163.com,以收到邮件为准:1、采购文件购买汇款凭证;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果报名材料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写明缺少资料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请各供应商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 号海景酒店 14 层 J 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其他
1.预算金额:1 包 22.88 万元;2 包 22 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需求:1 包:开发区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 1 家; 2 包:金石滩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机构 1 家;
注:本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磋商结果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续签,但最多续签两年,且须一年一签。)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本,售后不退。请汇至“户名: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东港支行,帐号:286962302466,请标明系统编号“HFZN250506,” 以到帐时间为准。
6.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1)采用邮寄方式:2025 年6 月 20 日 9:30 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收件地址: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 号海景酒店 14 层 J 室),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411-82820228,13624249053 (该手机号码仅负责接收快递)。采购代理接收快递(快递封皮需注明项目名称)时会拍照留存,如有破损等情况会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由供应商与快递公司自行解决。以签收时间为准,因逾期未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材料而导致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发送邮件至 hongfengdl@163.com 或致电0411-82820228告之。(2)不采取邮寄方式:2025 年6 月 20 日 9:00 至 9:30,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民族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民族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 18 号
联 系 人:时晓玲
电 话:0411-87656317
电子邮件:cgzb@dinu.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 号海景酒店 14 楼 J 室
联 系 人: 曹媛媛
电 话: 0411-82820228
电子邮件: hongfeng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