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民族大学
项目名称:大连民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大连民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8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6年5月29日14:00时,在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论证会议,本项目依法从大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三位专家组成的单一来源论证小组,就大连民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拟定大连长恒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进行论证。经论证,专家小组提出意见如下:
1.本项目设备协议专属,非原厂设备无法完整兼容现有平台,无替代方案:学校现有的视频管理平台(VMPS5.0-B3358)、车辆管理平台(VM-U5.0-B)、集中存储系统、主要出入口一体机均基于原厂(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并结合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及开发,仅原厂设备可完全匹配专属协议、实现无缝兼容,无任何可替代品牌及产品;
2.本项目以“充分利旧”为核心,定制化适配要求高,无通用产品可用:项目核心目标是最大限度复用现有平台、点位、线路、立杆等资源,本次采购设备均需针对我校现有平台版本、点位布局、线路走向、立杆规格进行相关联适配;
3.本项目系统联动闭环,跨平台数据互通依赖原厂技术,无法拆分采购:本次升级改造需依赖原厂完整技术体系与底层开发,各环节无法拆分、无法由不同品牌设备拼接实现。仅原厂可提供从设备、平台到联动系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无其他供应商可实现完整闭环。
4.本项目迁移、调试、售后需原厂专属团队,服务质量与责任无法替代:因涉及新旧系统融合、多平台联动调试,仅有原厂可提供数据迁移、调试、售后一体化闭环服务,无其他供应商可承担;
5.大连长恒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厂商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大连市的唯一分销商,可保证该项目的系统无缝兼容、功能完整落地、存量资产高效利旧、项目建设质量可控、运维服务闭环可靠,有效规避技术风险、交付风险和重复投资问题。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对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等条文规定,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专家小组成员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拟由大连长恒科技有限公司来完成。
论证人员:
刘润杰,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
刘大明,副教授,辽宁师范大学;
周明红,经济师,大连鸣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长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松街5号3层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