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1月-3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附件1,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1月-3月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范围
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采购意向时间
本次填报的采购意向为2024年3月31日前的应公开采购意向的相关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请需要填报采购意向公开的单位(部门)应尽量提前完成意向公开的填报工作,能早尽早,避免因意向公开时间影响项目执行。
三、填报采购意向公开方式
1.各单位(部门)须将本单位(部门)2024年3月31日前需要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基本情况在学校“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填报,系统填报时间截止至12月31日。本次未申报或未及时申报且需要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再次申报时须在项目开展采购前30日在“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填报。
2.因单位(部门)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但需出具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经单位(部门)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采购招标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请各单位(部门)一定谋划好项目招标、供货、验收及付款等相应的时间节点,避免因意向公开影响项目预算执行。
联系人:程英梅 联系电话:87565775(内线5775)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采购招标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3日